关于明确在执行调整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30 12:25

关于明确在执行调整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工作中
有关问题的通知

赣建价发〔2019〕15号

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赣建价20185号),科学正确地做好全省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调整工作,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经研究,现就执行调整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2019年版《江西省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中的综合工日单价应与2017版《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同步进行调整。

二、定额机械台班单价中的人工工日应一并参与综合工日单价的调整。

三、装饰工程因超高按系数计算的人工降效费用和人工垂直运输费不得参与综合工日单价的调整。

四、安装定额中按系数计算的人工费不得参与综合工日单价的调整。

特此通知。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2019925